病人權利與病人義務

病人權利

  • 第一條: 本院對所有病人之權利均一視同仁, 不因病人的疾病、性別、種族、地理位置及社經地位等給予不同醫療上之待遇.
  • 第二條: 本院醫事人員均佩戴有名牌或識別證 , 若未佩戴名牌或識別證者, 您可以拒絕其所提供之醫療服務.
  • 第三條: 秉持「以病人為醫療主體」的概念, 在您住院期間, 本院醫師於診治時應向您或您的陪病家屬解釋病情、主要檢驗、檢查相關資訊、治療方針及癒後情形.
  • 第四條: 若您對本院醫事人員所提供之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清楚之處, 本院非常鼓勵您向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發問、要求說明.
  • 第五條: 若您需要接受手術治療, 本院依規定, 會先請您或您的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簽具手術及麻醉同意書, 在簽具之前, 醫師會先說明手術的原因、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, 只有在取得您或您的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同意下, 才會為您手術及麻醉. 但若情況緊急, 為搶救病人性命, 依醫療法規定, 得先為病人手術.
  • 第六條: 本院於您就醫過程中所知悉之病情、健康等一切秘密, 均依法善盡保密義務. 如果您不願意讓訪客查知您住院的訊息, 請告知本院. 本院應您的親屬、陪病家屬之要求, 得適時向其解說您的病情, 若您不願特定家屬知悉您的病情, 請事先告知護理站、或您的主治醫師, 以利本院處理.
  • 第七條: 本院提供您安全的醫療環境接受診療照護, 並免於因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傷害. 而維護病人安全, 需要病人及其家屬配合醫院相關措施, 共同避免意外的發生.
  • 第八條: 本院提供疾病照護、用藥、飲食或生活等之衛教資訊, 以達成病人自我照護, 促進健康.
  • 第九條: 若您對本院提供之服務, 若有任何不滿或建言, 可利用專線電話或院長信箱向本院投訴, 本院將檢討列入改善. 【申訴專線 :05-7834257 、一樓及三樓有意見箱旁索取「意見單」填寫後投入】

病人義務 

  • 第一條: 請您將病情及藥物過敏病史誠實告知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, 以配合提供適當之醫療服務.
  • 第二條: 請您配合醫護人員進行醫療計畫, 如果您無法接受醫護人員安排的醫療計畫, 請將原因告知醫護人員, 以便安排其他醫療方式.
  • 第三條: 本院為維護安全及病人權益, 訂有陪探病管制時間. ( 於疫情發生時, 請配合相關規定辦理 陪病證 , 並請隨身攜帶, 以便陪病者出入醫院 ) 訪客請在晚間九時以前離院,以維護病房安全及其他病人之權益。
  • 第四條: 請您配合維護病房安寧, 勿大聲喧囂, 以免影響其他病人休息.
  • 第五條: 您入院後如要暫時離開病房, 請通知護士, 以免影響治療;欲外出離院者, 請先徵得診治醫師同意, 填寫請假單, 向護理站辦理請假手續, 若您是健保身份住院,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晚間不得外宿. 如請假逾期未歸超過 4 小時或未經請假即離院外宿者, 本院將視為自動出院.
  • 第六條: 為維護您財物的安全, 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醫院
  • 第七條: 當您辦好住院手續後, 若您想接受或拒絕醫院提供之膳食, 請於入住病房時時, 向護理站聲明. 為維護病房安全, 任何人不得在病房、浴室、洗手台上烹煮食物, 若有需要可向護理人員提出要求.
  • 第八條: 住院期間請您不要服用非本院提供之藥品, 如果您有服用, 應請告知醫護人員.
  • 第九條: 為維護您的權益與健康, 如有不明人士推銷任何物品及醫療用品, 請告知本院工作人員.
  • 第十條: 本院全面禁菸、禁嚼檳榔、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品、指定區域內禁止使用手機. 勿攜帶寵物入院, 以預防傳染疾病或擾亂安寧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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